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开展查处“两非”夏季攻势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北计育领字[2011]6号
保定市北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2008]1号令)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现就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关键要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逐步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实行有
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改善女性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状况。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重点整顿b超医疗市场,严格准入制度,严格执业资格审查。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实施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二、组织工作基本标准
1、领导小组成立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并有相关文件;
2、严格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对育龄妇女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定期访视,记录在案。
3、有奖举报制度制定具体措施。一经查实,奖励金额每件不少于3000元,广泛张贴《公告》(后附);
4、部门协调会每季召开不少于两次相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专题协调会,并有相关会议材料;
5、“关爱女孩”有三种以上宣传品或宣传资料。
三、严格考核、评估验收
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列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专项考核,并作为单独的一个否决项。区直各部门、各乡办成立组织并落实责任,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未认真落实《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查处工
作不到位,未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一律视为未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北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保定市北市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作如下公告:
第一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条
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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