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法人资格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办事指南[推荐5篇]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第四条企业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楚
或者发生产权纠纷的,可以申请暂缓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应当在经批准的暂缓办理产权登记期限内,将产权界定清楚、产权纠纷处理完毕,并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产权归属关系办理产权登记。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产权归属关系委
托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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