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业务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电信版
集团专线业务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单位对于所申请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集团专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专线iplc、国际以太网专线iepl、普通国内数据专线、ipvpn等数据专线业务,以及经营idc、isp、cdn业务、互联网专线等互联网网络接入业务),为确保向客户提供健康的信息服务,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向中国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移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利用在中国移动接入的业务网站/平台,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危害国家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4、宣扬邪教、迷信、宗教极端思想的;
5、散布谣言、涉暴恐音视频,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传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
7、攻击党和政府,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传播虚假信息、诈骗信息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我单位承诺规范使用中国移动提供的以下业务:
1、数据专线(电路租用、ipvpn)业务,用途仅限于:□内部自用□对外经营(需提供企业经营资质证明)□其他。
2、互联网专线业务,用途仅限于:□访问互联网资源□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架设公司对外宣传网站或公司员工应用网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从事idc业务□从事isp业务□从事cdn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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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