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服务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
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监测报告要求
一、监测程序
1、制订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监测单位在接受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制订验收监测实施方案。
2、实施监测
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其他有关参数。
3、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
样品需在入河排污口排水处采集,涉及到水功能区或敏感目标以及有关审批的前置条件的,相应的应采集河道内的样品。采集和测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或统一方法进行。样品经测试分析与数据处理后,监测单位应填写验收监测表。
4、提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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