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2010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
目的。促进本市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和升级,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且对经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申报时间:2010年6月10日起
支持领域。钢铁、汽车(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船舶、石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航天、航空、轻工、纺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重点支持:本市高新技术九大领域中符合立项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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