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定义: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依托现有企业,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改进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种类、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能环保、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劳动安全条件等目标,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的投资项目。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所支持的领域:
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选择,必须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以及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利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应当选择有市场、有竞争力、有效益的在建项目和具备开工条件的拟建项目,以尽快取得成效。
技改项目支持范围:
(一)地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列入本市年度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项目资助。
(二)引进技术和装备项目。对企业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单纯引进技术和工作母机等装备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项目资助。
(三)境外收购兼并项目。对企业收购兼并境外拥有核心技术的“专、特、新、精”类企业和研发机构且获得相对控股权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项目资助。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安排。
申报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要满足的基础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四)项目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采购设备,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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