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零售点的申报程序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申请书
来源:考试吧(exam8.com)2010-1-2412:32:47【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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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邮政编码
拟办企业名称
隶属单位
拟办企业注册地址
经济性质
拟办企业经营地址
经营方式
拟经营范围
(拟经营范围在
□内打√)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药制剂□、生化药品□、诊断药品□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技术职称/学历
拟办企业负责人
职务
技术职称/学历
拟办企业质量负责人
职务
技术职称/学历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人
员
情
况
职工总数
从事质量
管理、验
收、养护
人员总数
药学技术人员情况
执业
药师
主管
药师
药师
药士
中药师
从业
药师
经营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营业场所面积
办公场所面积
仓库等其它面积
申请人(单位)意见: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行政管理的措施。药品经营企业要取得许可证,首先应当提出申请表。
(1)人员与质量检验机构
批发企业的要求。一是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药学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在经营药品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二是省级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一级医药站)的负责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副主任药师以上(含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三是地(市)级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二级医药、药材站、公司)的负责人中应有1名主管药师以上(含主管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四是县(区)级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中应有1名药师以上(含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五是乡(镇)级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代批发点,负责业务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要配备药士(含中药士)或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登记相当药士的药工人员。
零售企业的要求。一是经营药品品种在1000种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必须有两名药师以上(含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二是经营药品品种在100种至1000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至少有两名药士以上(含中药士)技术职称的人员;三是经营药品品种在100种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至少有1名懂得所售药品的性能,有实践经验并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登记的药工人员;四是少数民族地区经营民族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除配备相应的中西药学技术人员外,还应至少配备1名熟悉民族药性能、储存、加工炮制等基本知识的专业人员;五是药品生产企业所兼营的药品批发、零售门市部,其业务范围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人员参照上述有关条款配备。
(2)质检机构人员
省级药品经营企业(包括
一、二级医药、药材站、公司),必须设置质量检验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副主任药师以上(含副主任中药师)技术职称的人员,并具有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在药品质量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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