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部分附录
附录1表内校验规则
一、学校基本信息
表内强制性校验
1.如果学校代码为16位那么学校类别不能选择“90”“91”“92”“93”“94”“99”;学校代码为10位时,学校办别应选择空或者不选择,学校代码为16位时必须选其中一项,学校代码为16位时,中职学校举办者类型应选择空或者不选择学校代码为10位时必须选其中一项;
2.学校的中文名称:如含数字,需大写;
3.中职学校举办者类型:应为三位数字;
4.学校主管部门、校长姓名需填写中文名称;
5.邮政编码:需为六位数字;
6.电话号码:应由数字与“-”组成,可有分机号;
7.电子信箱:请填写电子信箱,如xxx@xxx.edu.gov.cn”,若无电子信箱可填“无”;
8.土地所有权证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上的编号,若无土地证号可填“无”;
9.建校年代:应为四位数字,大于公元1000年,不晚于当前年份,若建校年代已不清,则填写“不详”
10.校长手机号码:请输入校长手机号码,应为1打头的11位数字;
11.数据采集填表日期:格式为yyyy-mm-dd,数据采集日前应大于2008-01-01;
12.数据采集审核日期。格式为yyyy-mm-dd,数据采集审核日期应不早于数据填表日期,数据采集审核日期应不晚于当前日期。
二、学校详细信息
(一)表内强制性校验
1.“学校占地面积”应大于或者等于“建筑用地面积”+“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
2.建筑用地面积大于0且小于学校占地面积;
3.“教学班数”应等于小学阶段“教学班数”+初中阶段“教学班数”+高中阶段“教学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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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