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跟踪审计配合细则
xxxxxxxx工程
跟踪审计配合细则
1总则
1.0.1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通过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审计部之间工作配合的有关规定、办法、制度和程序,以有利于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从而实现本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特编制本配合细则。
1.0.2本配合细则适用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各部门、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施工承包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
2编制依据
(1)、依据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
(2)、国家、河南省、市颁发的建设工程计价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办法。
(3)、四川申新泰富总公司有关工作制度及技术管理办法。
3项目审计部的工作纪律
3.0.1本项目审计部人员必须遵守如下纪律:
(1)、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2)、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工作。(3)、不得从事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业务的中介活动。
(4)、不得泄漏工程项目的技术机密、经济机密、商务机密及其它机密。(5)、不得接受与审计业务有关的其它非直接支付(包括现金、信用卡、购物卡、礼品等)。
4文件往来规定
4.0.1文件形式
本工程各单位、部门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按正规手续办理文件的收发和签字。
4.0.2文件的有效性
涉及工程造价的所有文件及审计部发出的所有文件均应有审计部工程师签字才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本审计部也不予以认可。
4.0.3表格的统一性
现场使用的各种报表、签证单及其它填写资料,凡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规定使用的表格,均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呈报;其它按本配合细则所附表样进行呈报,否则建设单位各部门将不予以认可。
4.0.4文件、表格的填写
所有文件、报表一律使用打字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要求书写工整、没有涂改。文件、报表不能使用复写纸填写,可以复印,但签字和印章不能复印。
4.0.5文件的签收
除有单位特别声明外,各参建单位项目人员均可代表本单位签收文件,依签字为据,则视为文件已收到。
5审计部主要工作内容
5.0.1工程前期阶段
(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书,参与合同谈判过程,并从造价管理的角度提供意见。
(2)发现并提出招标用图纸不完善的地方,分析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增加投资风险的项目及风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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