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的成因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不断拓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进入市场,县城郊、工业园附近的村民为谋求更多的经济收入,把集体使用土地、划拨土地直接或间接非法转让和出租,或者无审批手续随意建设房屋,搭建房棚亭,形成了较为混乱的违法建设,从而导致城区规划功能紊乱,土地利用率低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本人就当前我县城区违法建设成因及对策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形成违法建设的原因
1、利益驱使。近年来,由于县级城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各类市场、校园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多,这些都吸纳了数量众多的外来人员进城。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
2、为了获得更多房屋拆迁补偿费。按照现行房屋拆迁政策规定,被拆迁人的合法房产不仅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对于其违法搭建的部分,拆迁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也视其建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实际用途和建筑档次给予一定的经济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往往其补偿额高于违法建设成本,使违法搭建者意识到其中有利可图,进而变本加厉,违法搭建积极性越来越高。此类情况一般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涉农街道。
3、规划及政策限制。为了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从不影响城市形象和降低以后发展成本等方面考虑,我县出台了一些控制城镇居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建房的政策,对这部分人的建房进行了规划控制,由于这些控制和制约,又未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疏导,导致规划控制区内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家庭人口多且无法分
1户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和危房急需重建的,而这些人往往又无实力购商品房,于是迫于无奈违章占地建房,其他居民就纷纷效仿。
4、管理措施不力。目前,乱搭乱占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村、社区的第一道关往往没有把好,也没有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村、社区在制止乱搭乱占行为中又缺乏管理权,不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查处一起违法建设户,如果走法律程序,从立案到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完毕至少需要三个月以上;如果发现后行政部门立即拆除,那么他们又要被违法建设户投诉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所以要处理面广量大的违法建设往往力不从心。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不严不力,有机可乘,助长了他们违法乱搭建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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