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局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开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武劳培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县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提高职业技能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就业,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培训行为,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为我县在援助建设过程中率先振兴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现就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我县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做强劳务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着眼市场需求,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劳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吸纳农民工上岗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为重点,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培训能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和稳定就业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步实施。培训计划根据自治区、地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各部门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职能对口,相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对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行免费技能培训。
2、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培训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培训机构认定、补贴资金拨付、培训过程监管等重点环节的操作程序,用制度管“事”,按程序做“事”,确保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安全。
二、培训重点及目标任务
(一)培训重点
1、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由劳动部门牵头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企业新吸纳农民工上岗培训、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由劳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开展的劳动预备制培训;
由教育部门牵头,职业学校具体负责落实。
4、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开展订单式的中短期定向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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