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工作业务关系而发生的公务、商务活动,如组织或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安徽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先申请、后接待,对口业务、对等接待,谁经办、谁负责,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务接待统一管理、日常费用登记和定期报告等工作。
第二章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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