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税源局涉税信息月报(第 10 期)
涉税信息月报
第6期
镇江市丹徒地方税务局2010年6月
目录
★涉税通知
一、关于6月份申报地方税、费及期限的通知
二、关于局长接待日的通知
三、关于开展《涉税信息月报》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四、纳税人可通过预约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政策公告
一、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
三、电信企业坏账损失可税前扣除
四、税务总局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确认条件
★办税指南
一、申请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税控机发票用户误开、错开发票的处理
★12366热点问题—网上申报热点问题专题
★《涉税信息月报》调查问卷
纳税咨询:请拨打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网上办税:请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zj.jsds.gov.cn
涉税通知
一、关于6月份申报地方税、费及期限的通知
按月: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企业所得税(核率征收)预缴、私营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率征收)预缴、印花税、社保费、基金、土地增值税(预缴);
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7日。
二、欢迎前来参加局长接待日
日期:6月15日,地点:第五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丹徒区上会镇)。
三、关于开展《涉税信息月报》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本期《涉税信息月报》后附有《涉税信息月报调查问卷》,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将您的宝贵意见反馈给我们。
四、纳税人可通过预约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我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已正式实行“预约服务”,纳税人可拨打预约服务电话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预约服务电话:第一税务分局85346201;第四税务分局85899930;第五税务分局
84315293;第六税务分局
85681964;第七税务分局
85346200。
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登陆镇江地税网站“涉税通知”栏目查询。
政策公告
一、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我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对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将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国际运输劳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货物的行为。
二、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就执行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
通知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2
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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