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章程备案。
(1)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a.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b.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d.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1)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a.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任职文件。b.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c.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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