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办理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房屋权属登记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
办理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房屋权属登记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权字[2001]1073号
各区县房屋土地(土地)管理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需要,及时给搬迁上楼农民及商品房购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农民自住房系指按市政府京政发[2000]12号及京政办发[2000]20号文件的规定,在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中农民以产权置换、差价补偿、折抵作价及乡村组织的货币搬迁等方式取得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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