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办理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房屋权属登记的通知
市建委关于网上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站日期:2006-09-16
京建交〔2006〕885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推进全市统一平台的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房屋交易权属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9号令)、《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5号令)、《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权
(2005)1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网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0月10日起,凡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申请人)的,需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初始登记后,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时,单位申请人也需通过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各权属登记部门的受理、审核人员需通过政府专网访问权属系统,核对网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权属登记条件的,予以核准。发证人员通过权属系统打印房屋权属证书后,将申请审核材料归档。
个人申办权属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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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