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劳务分包管理,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建立劳务用工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件,结合施工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
2.1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2.2劳务分包单位应做好以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委派一名劳务项目负责人,配备与用工单位要求相适应的质量、安全和劳动用工等管理人员;
(2)制定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的措施,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用工单位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3)指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地对施工局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知用工单位。协助施工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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