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报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原件;
(五)验资报告正本原件。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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