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5则范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
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12〕7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批复》(发改地区〔2011〕2997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开放先导战略,加快推进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探索科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新途径、新模式,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荆州等地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优化环境,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着力发展循环经济,防止落后产能异地扩张,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努力建设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优秀示范区、人水和谐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跨区域合作与产业转型发展综合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转型发展,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创新发展模式,推进以
—1—结构调整为核心的经济转型发展,实现承接转移与经济转型的有机统一。坚持“两型”引领,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大力推广低碳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重点突破,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提升产业承接和劳动力吸纳的能力和水平,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承接产业转移聚集区,实现劳动密集与产业密集的有机统一。坚持统筹发展,充分发挥优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与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促进产业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示范区,重点构建“一主四区”的产业布局,即以荆州市为主体区,荆门、仙桃、潜江、天门市为辐射区,形成以长江黄金水道、汉宜高速公路(318国道)与汉宜铁路复合运输通道、武荆高速公路与长荆铁路复合运输通道等三条交通动脉为横轴,以襄荆高速公路(207国道)、荆岳铁路、随岳高速公路等三条交通动脉为纵轴的“三横三纵”的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带。支持荆州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化工三个千亿元产业和轻工建材、纺织服装、高新技术三个五百亿产业,大力推进荆门市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进一步壮大仙桃市的食品加工业、潜江市的盐化工业和天门市的纺织服装产业链。
(四)支持大企业、大项目落户。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示范区内投资设厂或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服务机构,以及投资额1亿美元或与之相当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省财政安排10亿元湖北“壮腰工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荆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发展。
(五)鼓励引进配套企业。发挥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
—2—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提高大中小企业间协作配套水平。
三、完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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