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输血协会章程(草案)
江西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名称:江西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英文:jiangxiassociaationformedicaldevicesindustry
缩写:jxaMdi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江西省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科研、生产、经营单位及医疗器械行业的直接服务与应用单位,自愿参加组成的全省行业组织,是政府部门的助手和参谋,是全省医疗器械行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传达、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全省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条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为江西省民政厅。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12号,邮编:330046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配合制订全省医疗器械行业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各项专业政策、法规出台前的调研工作;
㈡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分析、整理国内外行业有关科技、经济管理等信息资料并向会员发布;
㈢开展行业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㈣参与或组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行业检查、评选;
㈤根据市场需求,组织举办各种展销会、博览会、展示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㈥组织举办与行业发展相关的专业培训,搭建人才凝聚平台;提高人员素养,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督促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行规行约》,维护公平竞争。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工作、评选;
㈧开展行业相关咨询服务。参与和承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开发和融资投资项目的推荐及前期咨询服务等;
㈨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积极推荐“江西名牌产品”和“江西省著名商标”,组织评选“江西医疗器械名优产品”等;
㈩依靠政策,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者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
(十一)拓展信息服务功能,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信息工作,通过《网站》、《简讯》、《刊物》等形式,充分发挥专业信息的传递、交流和资源共享作用;
(十二)加强同国内外同业和相关团体组织、人士的联系,开展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十三)对违反行业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可以按照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并协助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予以查处;
(十四)接受政府、会员的委托,承办有利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是单位会员,申请加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在江西省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科研、生产、经营单位及医疗器械行业的直接服务与应用单位;
(二)承认并拥有《江西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章程》;
(三)自愿提出申请入会;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愿意接受本协会的指导并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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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