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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专项资金申报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2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业结构转型升级,现就2012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支持市定的2012年度“50高50强”企业项目(平政„2012‟28号),市定的50个工业重大产业升级示范项目(平政办„2012‟23号),市2012年重点工业产业年度行动计划中列出的项目(平政„2012‟30号),市工业发展腾飞工程行动计划中列出的项目(平政„2011‟79号)。

二、支持领域

主要支持传统优势和高成长性产业,重点支持装备、化工、钢铁、食品、建材、纺织。支持其技术进步、装备自主化、品种质量、节能降耗、两化融合等方面的技术改造。

三、具体要求

—1—

(一)严格筛选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平顶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工信„2012‟149号),组织对项目进行筛选审核。

(二)严格申报数量。每个县(市、区)限报2个项目(见附件1)。

(三)严格申报项目质量。申报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技改投资中建筑工程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四)严格申报程序。需要申报的企业项目,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申报,两部门审核同意后联合行文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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