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
【发布单位】
四川省【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5-29【生效日期】
2014-05-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
(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省新格局,特作如下决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依法治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四川建设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执政为民、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使法治四川建设成为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依法规范和行使公共权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和法制化,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
(未完,全文共2282字,当前显示50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