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
附件:
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一、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不含专利补助项目、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软件生成)。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加盖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软件生成)。
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扫描件(单纯购臵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不要求提供)。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扫描件(单纯购臵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不要求提供)。
7、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8、新增主要设备表(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复制)。
9、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项下的各类项目需提交其申报条件第2项“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项下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属于新建、扩建标准厂房的,需提供入驻小型微型企业个数比率不低于80%的说明。
10、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
1(由申报软件生成)及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及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审计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的内容要求,并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
11、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扫描件。
12、企业201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损益表(4)审计报告
13、2011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完税(免税)证明。
14、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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