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下水道安全操作
清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公用工程凡进入坑、池、罐、釜、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的,施工、维修、清理作业过程中,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辨识,未经通风置换和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及有害场所作业,有限空间及有害场所清理作业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
2、项目清理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有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掌握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特性和技术防范措施,现场应配备符合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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