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
浙江省审批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的资料要求
一、申请资料基本要求
涉水产品企业生产能力审核资料和省卫生厅行政许可资料均一式二份。所有申请资料书写、规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填写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除检验报告及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委托加工的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所附的外文资料应有规范的中文译文,产品的材料及配方中英文成份名称以及外国地址等可除外。
(二)申请单位和生产企业名称应填写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名称。
“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和“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中的产品技术信息(样稿)中内容会写入批件的附件信息中,产品说明、主要成分或部件、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四项内容,应填写简明扼要,并与申报资料相符。可参照产品技术信息样张内容填写,注意该页需加盖公章,并应与产品材料及配方中对应(即产品材料及配方中应包含上述信息)。
二、产品材料及配方
按下述产品类别,产品材料及配方的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一)管材和管件: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以及主要原料质量等级);
2.类型及规格;
3.适用范围(适用水压和供水类型);
4.使用年限;
5.注意事项(最高压力不超过**mpa)。
(二)蓄水容器(如水箱等):
1.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2.防护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3.使用方法(范围);
4.板块、胶条、支架的材质及组装要求;
5.材料的使用年限;
6.注意事项(最高压力不超过**mpa)。
(三)饮水机、供水设备:
1.功能;
2.水流程图;
3.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年限;
4.适用水质范围;
5.技术参数;
6.申报供水设备和饮水机许可的,提供产品结构图和与饮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证明)。
(四)水处理剂和水处理材料:
1.功能;
2.配方中主要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3.适用范围;
4.有效期(消毒剂应提供稳定性试验报告)。
(五)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
1、功能;
2、水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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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