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界面划分
征占用地与地方关系协调
为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永久征地、临时用地、林业、文物保护等对外协调工作施工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工作界面和工作要求,要求如下:1施工承包商工作范围
1.1负责建立施工承包商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制订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文件,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保障其对外协调管理体系良好运行。
1.2负责临时征地的地方关系协调。
1.3负责组织召开临时用地工作协调会。
1.4负责管道建设临时用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取得临时用地许可手续。
1.5负责工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堆渣场及地面附着物补偿。
1.6负责按业主发布的项目综合计划编制用地工作计划。
1.7负责林地补偿和林木补偿,缴纳育林基金,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
1.8协助业主办理站场、阀室和伴行道路等永久用地进场协调,配合业主办理永久用地许可手续,取得永久用地土地使用证。
1.9负责阴极保护测试桩、警示牌和管道标志桩埋设等“三桩一牌”用地补偿并取得一年的使用许可手续。
1.10负责按业主要求报送各类征占用地与对外协调报表。
1.11负责按照竣工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和组卷归档各类用地和对外协调资料。
2工作界面和工作要求2.1补偿标准确定
业主组织确定永久用地、矿产压覆区等补偿标准并书面通知施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负责确定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三穿”通过权、各类保护区、军事管制区等补偿标准,报业主审批后执行。
2.2地方关系协调
业主项目部负责协调永久性征地的地方关系;施工承包商协调临时征地的地方关系,协助业主协调永久性征地的地方关系。
2.3永久征地
业主项目部根据发布的补偿标准,签署站场、阀室等永久用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并支付费用,组织永久用地面积的丈量、地类、地面附着物清点、登记、统计、存档,协调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各级国土部门下发补偿款到户,协调进地有关事宜,办理用地许可手续直至取得土地使用证。施工承包商协助业主完成永久性征地的土地丈量、地面附着物清点和协调地方关系等工作;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代业主垫付永久性征地补偿款;监理负责现场清点登记的过程监督并签认清点登记数量,业主项目部负责审核征地补偿基础资料。
施工承包商根据业主批准的阴极保护测试桩、警示牌和管道标志桩等“三桩一牌”埋设用地补偿补偿标准,办理“三桩”用地补偿并取得“三桩”埋设一年使用许可手续。
2.4临时用地
1)施工承包商组织管道建设临时用地面积的丈量、地类、地面附着物的调查、清点、登记、统计、存档;根据业主确定的补偿标准,签署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并支付费用,督促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各级国土部门下发补偿款到户,协调进地有关事宜,办理临时用地许可手续。监理负责现场清点登记的全过程监督并签认清点登记数量,业主项目部负责审核征地补偿基础资料,审核临时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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