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操作指引(试行)》
为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上述三类企业以下统称创投机构)、银行、科技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重庆市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教[2010]119号)文件精神,制订本操作指引。
第一条操作流程
市科委于每年4月接受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申请。创投机构、银行、科技担保机构和科技企业应按照《办法》规定和本指引要求,向市科委受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形式审查通过后,由市科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和划拨。
第二条申请资格
凡申请重庆市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的创投机构、银行、科技担保机构及科技企业,必须满足《办法》所述的认定标准。
第三条申报材料
所有创投机构、科技企业、银行、科技担保机构,在申请重庆市科技投融资专项补助资金时,应统一填报和提交以下材料:
1、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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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