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国土资源管理就是要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为核心。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严格控制和严厉打击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难度大,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取证工作难,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国土资源违法行
为调查取证工作中,当事人往往不配合调查机关进行调查,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在查处大要案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经常受到威胁。例如:笔者所在的县局在查处一煤矿非法转让采矿权的案件,在听证过程中,有人当面威胁执法人员;在查处我县城区一居民非法开发房地产一案,没收该居民房产时,该居民开始是采取找人拉关系,被执法监察人员毫不留情的拒绝后,就采取打威胁电话、实行恐吓、在办公室纠缠等手段对我局分管执法监察的副局长进行威胁。象这样事例还很多,严重影响执法监察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开展工作。
二、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地方政府干扰大。在查处重大或招商引资违法案件过程中,来自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较大,少数领导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机构编制和财政权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国土资源局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执法中就难免出现尴尬的地位。
(未完,全文共1938字,当前显示54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