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助残券办法
义务教育助学券申请办法
一、困难学生类型困难学生是指:
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⑵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⑶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⑷孤残学生
⑸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⑹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⑺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⑻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⑼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包括教育费用减免政策和生活补助(助学金)政策。
(一)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免除小学和初中困难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费;对在学校寄宿的困难学生,免除住宿费。
(二)生活补助(助学金)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对在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75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1000元。
三、“助学券”的申请程序。
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凡符合困难学生条件的学生(幼儿),到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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