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费用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1.2严禁用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1.3驾驶员与车辆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主管人员与调度应合理调派车辆,对不必要的出车应尽量避免,以节省费用开支。
2.用车
2.1用车人须填写出车单,注明用车原因、用车人等,并经所在部门批准后,方可派车。
2.1.1昆山市内用车审批程序。凭外出报告审批单,用车人预先写用车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总务主管审核并派车。
2.1.2昆山市外用车审批程序。用车人预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交总务主管派车。
2.1.3公司领导(指经理级以上干部)用车,由秘书或助理填写派车申请单,交专车司机执行。
2.1.4值班用车:
为确保节假日、休息日的用车,请各部门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于星期五下午15:00前报人事行政部总务主管处,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协调用车计划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后,将用车计划书面通知单通知门卫,门卫将按照通知单放行。私人用车必须报请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车辆。
2.1.5夜间用车:
为保证生产用车,公司每晚将有一辆备用车用于夜间生产急用,车钥匙在门卫处领取并予以登记,20:00前公司均安排值班司机值班,20:00后,急用车需经值班领导同意,报人事行政部安排。
2.1.6员工上下班班车早上7。50前到公司,下午下班后待人员到齐后发车,司机负责上下班途中安全。节假日期间太仓人员加班人数3人(含3人)以上可申请公司值班司机接送,低于3人自行安排便捷化交通工具。
2.1.6用车人根据用车需求提前向人事行政部申请车辆(市区外提前1天、市区内提前2个小时),申请一律在oa流程中提交办理。
2.1.7为增强计划性用车,降低成本,公司每天安排市区班车一辆,正常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00;下午13:30—16:00,恰公人员外出一律搭乘公务车,其他时间用车人自行处理。公司市区外紧急用车需报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
2.1.8公司物资转运及煤炭运输人员一般情况下搭乘公交车辆,如遇紧急调运或天气恶劣等因素可申请公务车辆,需报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方可。
2.1.9公司车辆隶属行政部统一管理,日常根据公司划分由相关部门(如热网巡检车)自行安排。当公司组织活动、接待会议、紧急事务、应急抢修等情况时,车辆资源遇严重不足时应由行政部统一调派,以执行公司任务为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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