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老教授协会章程
北京印刷学院女教授(女干部)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谊会是在学校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由全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在职女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加强交流、联络感情,提供女教授(女干部)联谊的机会和渠道,促进女教授(女干部)的相互沟通,增进女教授(女干部)之间的友谊和互助;提高女教授(女干部)的修养与素质,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提升女性价值创造良好平台;利用联谊会的团体优势,围绕学校发展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女教授(女干部)的智慧,团结带动我校女教职工,为构建和谐校园奉献才智。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承认联谊会章程,热心联谊会工作,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在职女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联谊会。
第四条会员入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缴纳会费(100元/人/年),经联谊会理事批准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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