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提供资料清单
土地增值税审核需提供资料清单
一、被审单位基础资料
1、单位设立时的合同、协议、章程及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二、确认征收范围的有关资料
3、项目立项批准批复文件复印件;
4、《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8、《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
9、《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0、合作开发协议;
注:(对于非常规开发项目,“五证”不全的,应提交有关取得土地的资料和进行开发活动的资料)
三、确认清算单位的有关资料
11、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或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2、税务机关出具的普通住宅的确认文件(如无则不需提供)
13、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14、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面积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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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