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财政职能请示
中共定兴县工业聚集区工作委员会定兴县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工作职责解读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政府:
根据中共定兴县委、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兴县工业聚集区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定字【2012】
24号),聚集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四局一办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现将解读后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职责解读情况
(一)财政局
聚集区设立一级财政,负责辖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涉农补贴、融资、资金管理、税源管理、公有资产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制定开发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强化增收节支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组织编制并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编审财政决算;负责制定聚集区财务管理制度,经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2、培植财源,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对全区的经济和国民收入分配实施有效的调控。
3、负责组织行业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并予以管理和监督;多渠道筹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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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土地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辖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环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建设项目布局、选址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工作,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3、负责编制辖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辖区项目建设工程审批及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房地产企业与建筑安装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辖区工程质量监管、防汛工作。
4、辖区内各类公共设施项目建设,须经管委会审批,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按照区内总体规划进行实施,相关部门可在区内设立分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
5、负责辖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管理等工作。
6、聚集区的土地管理,由县政府委托聚集区管委会依法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7、管委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土地利用规划,负责辖区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地籍管理和地类、权属、面积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地价评估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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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企业的统计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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