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资产剥离方案
关于企业分立(资产剥离)的工作小结
企业在取得综合地产(含酒店、写字楼、商场、住宅等)开发项目,若企业有意长期自留部分物业(如:单独经营酒店或商场),南昌“皇冠国际”存续分立业务的办理可供参考。
原“皇冠国际”是开发酒店、写字楼、商铺、soho、住宅的综合地产项目。在项目主体结构即将封顶时,从企业的经营及税务角度考虑,公司采取存续分立的方式将原综合地产项目中的“酒店及写字楼”单独剥离出来,分立出“力高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来长期经营酒店和写字楼租赁业务(也可设为:xx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等);保留原“力高置业(江西)有限公司”继续经营住宅、soho、商铺的开发、销售业务。
存续分立“力高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来持有“酒店及写字楼”的资产,其优缺点有以下几方面:
1、可保证项目开发完成后,公司自留资产的完整及独立性,有利于公司对后期“酒店及写字楼”资产的经营管理;旧公司可选择在项目开发结束后进行清算结束。
2、新设公司在开发完成后,可改变企业的经营性质,成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规避国家某些宏观调控政策的限制。
3、新设公司若考虑在某个时点进行转让,则债权债务比较清晰,企业整体转让手续会相对简单,且税务政策对企业整体转让有着相应的优惠政策。
4、新设公司在一定时点若出现亏损时,计划出售部分资产(如:若干年出售写字楼),所取得的转让收入可弥补企业经营的亏损(假设酒店经营出现亏损)。合法规避企业所得税税负。
5、但企业存续分立的办理会额外增加一些办证费用,所花费的时间较长,需要协调的关系较多;若企业未实行分立,在房地产项目清算之前,该时间段的酒店经营亏损可进行弥补,一旦实施企业分立,则亏损无法弥补。
综上所述。企业拿地初期,能较明确各地块的属性,可考虑在开发初期将地块分割开发;若在同一地块开发不同产品(含自留物业及可销售产品),则可选择企业分立来剥离资产。
(企业分立的政策依据、应提供材料、节省税费细节见如下说明,不同地区相关政策应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一、企业分立相关经营证照办理
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组织变更行为;分为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形。我司本次办理的属于派生分立,即原企业继续存在,只是将部分资产分立出去,派生出一个新企业(力高实业)的行为。依据《公司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向商务厅、工商局、外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税务局办理企业存续分立手续的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外资企业,主管部门需先报送市经贸委后,由市经贸委出文向商务厅审批,若省工商注册可直接报送商务厅批准),以下是提供商务厅审批的资料:
公司分立:
初审需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
(2)公司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未完,全文共3442字,当前显示113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