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票收款信息模版
电子票据业务操作注意事项-企业
电子票据系统平台是由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端的电票信息通过帐户所在行送达人民银行,再由人民银行转发到电票下一手持票人的开户行及网银系统,因此,企业网银中的账号、开户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必须正确,同时,企业电票帐户所在行必须要有12位的大额支付行号,电票业务的操作才能顺畅。针对银行网银的特点,我们整理了如下电票业务操作注意事项,希望对用网银办理电票业务的各位有所帮助:
一、企业办理电票业务的前提是向开户行申请开通u盾版的带“可转入、可转出”功能的网上银行、电票功能。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在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的银行网点开户(如已经开户,与开户行确认一下该网点有大额支付行号的,此条可免;如果开户行是没有大额支付行号的,请到该网点的上一级支行重新开户)。
2、向开户行申请开通u盾版的带“可转入、可转出”功能的网上银行(如果已经开通了网银的企业只要确认一下有“可转入、可转出”功能即可)以及电票功能。
二、电票业务操作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情况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企业网银部分
1、企业虽然开通了电子票据功能,但是做不了电票业务(包括开票申请、票据签收、背书转让、贴现申请等)。
1原因可能是。企业网银没有开通“可转入、可转出”功能或者企业网银中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号与实际不相符。
解决问题的办法。请开户行协助查询网银信息,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然后由前一手企业先撤回指令,再由问题企业提申请补开通相关功能并设置好u盾授权权限或者按照网银的管理办法调整好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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