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农贸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推荐5篇]
金水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
专项资金奖补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郑州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专项资金奖补暂行办法》(郑财办〔2017〕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19号)精神,区财政设立金水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为规范和加强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第三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的建设、回购、提升改造和规范化管理等项目。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申请提升改造的农贸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郑州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二)具备基本的交易场地和设施条件,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在承担当地的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交易功能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市场功能及配套基本完善。
(三)日常管理基本规范,有专职的运营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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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创新思维和理念,主动引入电商平台,积极融入智慧市场。
第五条申请设立和新建农贸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郑州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二)严格按照《郑州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三)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专职的运营管理团队。
第六条申请奖补的农贸市场必须符合郑州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郑州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交完整材料,按照程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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