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办法(暂行)[推荐五篇]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上外办〔2013〕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要求,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经费来源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学校专项资金或者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所有项目经费均属国有资产,需接受国家审计监督,任何相关个人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了解项目经费使用规定,努力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经费采取“专款专用、自由支配、分期拨付、绩效管理”原则,由教务处和相关院系共同分配管理。
1、专款专用: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不得超范围和赤字使用经费;
2、自由支配:在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守财务报账制度前提下,由项目学生自由支配,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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