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更名
一、法定依据
三、申请条件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依据
国务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国发[1986]108号)
二、办理程序
1.按隶属关系,由学校主管部门向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
2.对受理的办学申请,由省教育厅进行研究、论证,并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
3.省教育厅向省政府提出申请报告,省政府同意后转报教育部;
4.教育部进行形式审查,派出专家组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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