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业培训管理办法
西安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促进软科学研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有效地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软科学研究,切实为各级各类决策服务,大力促进全社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国家科委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家科委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西安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西安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是西安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主要包括立项、实施、检查、结题、奖励以及成果应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
西安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处负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西安市软科学研究计划下达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研究目标及范围
第五条
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数学和哲学的交叉与综合。软科学研究是以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促进全社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进行的一次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的研究活动。
第六条
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发展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实践研究等。
第三章立项管理
第七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认真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西安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问题,围绕科技中心工作和软科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以解决近、中期问题为主,兼顾长远。
(二)突出重点,区分主次和轻重缓急,保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研究急需解决的重大决策问题。
第八条
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条件
(一)对解决西安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软科学学科建设有积极作用;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具有示范引导作用。
(二)研究目标、任务明确,研究方法科学、先进,占有相关数据、信息和背景材料的基础较好。
(三)研究人员的搭配,知识结构、学科合理,具备软科学研究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四)项目申报单位能积极创造软科学研究的条件和环境,保证软科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五)预期研究成果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或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科学价值,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凡属应用性较强的研究项目,须落实研究成果应用单位;凡重大研究项目必须进行多学科、多部门(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业)的联合研究。
(七)凡承担西安软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单位,一般不予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第九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程序
(未完,全文共3500字,当前显示11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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