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机动车通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区道路秩序,创建文明、整洁、安全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对机动车进出东华大学校门和机动车在校区内道路上行驶、停放等交通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校区内机动车管理的职能部门为东华大学保卫处。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东华大学的松江校区和延安路校区。第五条机动车进出校区
1、机动车可凭《东华大学机动车通行证》进出校区,《东华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应置于驾驶室挡风玻璃醒目处。
2、因公务、探亲访友等需机动车进出校区的,驾驶员应主动填写访客单,并将本人机动车行驶证保留于门卫处,换取临时通行证作为进入校区的凭证,出门时递交访客单和临时通行证并领回本人机动车行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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