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现将《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上级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因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并用于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费。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
1、纵向科研经费。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国内外各种团体和个人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等。
2、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
3、校内科研基金。
第三条凡以河北医科大学及其下属单位的名义或以河北医科大学教职工的身份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全额汇入我校及所属单位指定的帐号,接受学校或所在单位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将上述经费汇入他处。
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1、坚持专款专用;
2、坚持款项使用与项目计划进度相结合;
3、在规定的开支允许范围内以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经费为主。
第五条经费到帐后,科技处根据项目立项批准通知或合同建立专题经费本并按课题类别编号,财务处根据课题类别及编号建立明细帐户。
第六条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多单位合作承担的项目,由科技处根据其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经费划拨到各有关单位和分题负责人。
第七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纵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差旅费、学术会议费、图书资料费、印刷费、测试、计算分析费、版面费、协作费、查新检索费、实验室改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其中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的支出须从严控制。
具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应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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