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规定修改
备用金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备用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
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仅用于支付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事项。
3.原则
3.1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备用金的申报和借支必须在预算的范围内,没有列作预算的备用金不得借支。
3.2专款专用原则。借款人不能编造借款理由,套取使用备用金,已提取的备用金不得挪作他用。
3.3时效性管理原则。定额备用金的时效为一年,临时备用金时效为一个月。
3.4权责对等,责任连带原则。部门负责人为其借用备用金员工的第一管理人,第一管理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核下属借用备用金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借款标准,并督促其及时办理冲账、还款手续。第一管理人在备用金不能按期收回时负连带责任。
4.职责
4.1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每月申报预算情况,以及每月实际发生费用情况进行分析,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备用金预算,报会所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进行预算控制;
4.2人事行政部将于每月底的预算与实际费用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备用金情况提出考评意见,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最后上报会所负责人。
5.审批流程及授权5.1借支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备用金申请单
5.借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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