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管理的
通知
各镇政府、各互助资金协会:
2009年,我县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共成立互助资金协会18个,吸纳会员1747户,其中贫困户会员1054户,入会率49%,贫困户入会率59%;收交基准互助金68.575万元,协会资金总量达到426.575万元,其中省级配套226万元,市级配套96万元,县本级配套36万元;累计向协会会员借款1601人次555.144万元,借款占资金总额的130%,其中贫困户会员借款297.974万元,占借款总额的69.8%。用于扶持种植业借款172.684万元,养殖业借款352.51万元,商业及运输业借款3.4万元,其它行业借款26.55万元。收回借款占用费14.1347万元。
扶贫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有效地解决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运作提高互助资金运行质量,根据省市部门的指导意见及我县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就进一步加强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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