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保证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统
一、规范和有序开展,深化财务管理信息化应用,使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措施。
第三条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财务管理部是实施财务信息化的主要部门,负责信息化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相互配合,及时发现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信息化岗位管理
第五条信息化岗位设致。根据会计核算与管理需要,财务信息化主要设致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三类工作岗位。系统管理员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人员兼任,也可由公司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软件操作人员指财务管理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员由公司办相关人员担任。
第六条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财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2、进行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各岗位操作人员建立账套和报表系统,协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选项;
3、负责电算化设备的管理,财务软硬件、办公软件的安装、维护及日常故障的排除;
4、硬件的管理与维护,主要包括服务器、各操作终端、打印输出设备;
5、在电算化应用软件技术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设定会计核算岗位、科目编码数据库的建立、软件试用等业务的初始化工作。
6、负责定期对电算化数据资料的备份。第七条软件操作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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