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局社会治安综治有关制度的通知(修订)
关于印发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今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美好新**的目标,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就业、保障、人才、维权”各项工作;创新创优,强化基础,着力狠抓劳动保障信息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恪尽职守,关注民生,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扶弱势群体的长效机制;振奋精神,奋力拼搏,为建设美好和谐新泰州再作新贡献。2007年,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全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综治工作的领导体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的工作方法,坚持与本部门工作职能紧密7结合起来,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使责任得以明确、监督有效实施、考核规范科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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