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关于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有关问题的答复
穗价函[2001]43号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标准及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请示》(穗人防办[2001]10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6]7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建设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收取防空地下定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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