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公司管理制度5篇
第八章公司管理制度
湘潭盘龙大观园运营服务管理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充分挖掘和合理开发人力资源潜力,科学合理地定岗、定编、定员,不拘一格地选拔、任用人才。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用工条件及招聘程序
第一条用工原则
一、坚持“定编定员"的原则。
二、坚持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坚持常年考核,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第二条用工条件
一、一般员工条件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0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有市级医院体检证明;
3.具有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培训经历,取得从本事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和技能等级证;
4.无刑事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道德品质良好。
二、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1.必须具备一般员工的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
3.特殊人才具有在大中型企业相关技术、管理岗位上3——5年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并具有相关职业资格。
三、不予录用条件
54l.曾有经济或刑事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的;
2.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
3.年龄未满二十周岁的;,
4.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公司同一部门内任职的;第三条招聘程序
招聘员工程序为部门申请、招聘、面试、考试考核、实习、培训、录用。第四条部门申请
一、各用人单位在编制范围内补充人员,应提前15天向运管部或技术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表》,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由运管部综合组办理聘用手续。
二、各用人单位因业务需要增编用人,需要填写《增补员工申请表》明确需求人数和岗位职责。经运管部或技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运管部综合组办理聘用手续。
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增配人员,由运管部综合组向总经理提交《增补员工申请表》。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组办理招聘手续。第五条招聘
一、面试
驾驶员招聘面试由车队负责。部门一般工作人员招聘面试由部门负责人办理。面试合格,到综合组办理聘用于续。
二、办理试用手续
面试合格的人员,到运管部综合组办理试用手续,填写《员工招聘审批表》并向公司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一寸登记照3张:
3.学历复印件~份;
554.驾照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5.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2份。第六条录用
一、运管部综合组下达《人事通知书》。应聘者凭《人事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薪酬待遇。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至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三个月至六个月。
三、试用期内不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要求的不予录用。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七条考核
一、员工入职后,应遵章守纪,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履职情况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职位升迁的依据。第八条调配
公司根据需要调整员工的职位时,以发布的书面人力资源命令为准,员工应当服从安排。第九条车队定员
一、各车队设经理1人,运营管理员(经理助理)1人,综合管理员1人。
二、各车队设技工组长一名,技工设置按车队运营规模配备;安全员按车队规模设置专、兼职人员1人,守夜人员按需要配备。,
三、线路线长配备标准。本着人员节约,资源共享的原则,线长的设置依据线路设置的实际情况配备。线长可管理2条以上线路,亦可一专多能,兼任其他工作。根据车队规模可设顶休线长,在车队管理范畴内顶休。
四、任免权限:
561.车队经理、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2.车队管理员由车队经理提名,报公司运管部审核,公司任命;
3.线长由车队经理提名,报公司运管部审核,公司任命;
4.安全员由车队经理提名,报公司运管部审核,公司任命。第十条线路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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