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电气工程学院关于评选表彰学生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根据学校评选表彰安排,现将电气工程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每年级2个班,欢迎各班级积极申报。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项评选名额分别为班级总人数的10%和6%(小数部分均舍去)。
(三)“十佳优良学风班”(从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从推荐的先进个人中产生)电气工程学院均为1个。
二、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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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