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第三项目部
(沪昆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贵州段ckgztj-6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版)
沪昆客专第三项目部
物资设备科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因不符合质量、技术及工艺要求的物资设备,包括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设备、经过工程部认定不可再次使用的现场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废旧物资处理委员会做为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委员会由分管物资的项目部书记主管,由工程技术科、财务科、物资设备科各科室及各工区材料员组成。
废旧物资处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未完,全文共1624字,当前显示5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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