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2004】
8号、中发【2004】
16号、中共教育部党组教党【2009】
20号文件的精神,教育部关工委决定,对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理论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由教育部关工委理论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办法(暂行)公布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经费
1.教育部课题。争取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后由教育部关工委委托,属教育部课题。课题经费由教育部社科基金资助,由教育部关工委秘书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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